Policy advice
2024-11-01 閱讀次數: 390
近期,多個地區相繼推出了多項關于住房公積金的新政策,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規定進行了調整,并計劃取消提取方面的限制,這些變化都與我們打工人的生活緊密相連。
上海 住房公積金按月提取,11月1日起執行
近期,上海接連發布兩項通知,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優化住房公積金租賃提取業務。
一、優化住房公積金租賃提取業務
上海市《關于優化本市住房公積金租賃提取業務相關事項的通知》中明確:
1、增加提取頻次。自2024年11月1日起申請辦理市場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提取頻次由每季度一次調整為每月一次。
2、調整提取扣款規則。提取申請人辦理定期轉賬租賃提取業務的,在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小于當月應提取額時,支持按賬戶余額提取(提取完成后,賬戶余額不能為零元)。
3、固定提取日期。提取申請人辦理定期轉賬租賃提取業務的,提取日期由“月末”固定為“25日”。
4、2024年11月1日(不含當日)前已申請辦理市場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的,提取頻次、扣款規則仍按原規定執行。
該政策將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二、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上海市《關于調整本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的通知》中明確:
浙江 杭州市調整公積金信貸政策
杭州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了《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調整優化住房公積金信貸政策的通知》,該政策自2024年10月9日起施行。
為進一步加大住房公積金信貸支持,更好滿足繳存職工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現就調整優化我市住房公積金信貸政策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100萬元提高到130萬元,其中繳存職工單人可貸額度不超過65萬元。職工個人可貸額度計算低于20萬元的,按20萬元確定。
二、統一首套房和二套房貸款首付款比例,職工家庭購買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購買保障性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15%。
三、職工家庭住房套數經認定為首套房,有1次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且相應貸款已結清的,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執行首套房政策。
四、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且貸款到期時男性不超過68周歲、女性不超過63周歲,或不超過職工法定退休年齡延長5年。貸款期限可按職工和配偶期限較長的一方確定。
五、職工家庭購買自住住房為住宅的,均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非住宅用房不得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六、職工家庭購買自住住房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可上浮一定比例計算,上浮優惠僅享受一次且不可疊加使用:
1.職工家庭購買新建商品房經認定為綠色低碳建筑的,貸款額度可按家庭申請貸款時計算的可貸額度合計數上浮20%確定。
2.職工家庭近一年內出售存量住房,“以舊換新”購買住房的,貸款額度可按家庭申請貸款時計算的可貸額度合計數上浮20%確定。
3.多子女家庭貸款額度可按家庭申請貸款時計算的可貸額度合計數上浮20%確定。
4.高層次人才職工家庭貸款額度可按家庭申請貸款時計算的可貸額度合計數上浮50%確定。
七、本通知自2024年10月9日起施行。合同網簽時間在2024年10月9日及以后的,按本通知執行;2024年10月9日前已完成合同簽訂的,按原有信貸政策執行。
成都 優化多項住房公積金提取事項
為進一步助力成都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支持市民安居宜居,四川省省級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于10月15日對現行提取政策進行相應調整。
四川省省級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優化住房公積金提取有關政策的實施細則》的通知中明確:
一、提高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
單繳存人最高貸款額度由40萬元提高至60萬元,雙繳存人最高貸款額度由8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最高貸款差異。多子女家庭、“以舊換新”購房最高貸款額度對應上浮20%。
二、支持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為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繳存人可將符合條件的商業性住房貸款轉為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三、階段性支持購房提取代際互助
繳存人在成都市行政區域內新購住房的,在規定時間內可提取本人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
四、支持使用住房公積金由租轉購
同一個自然年度內,辦理過租房提取的繳存人,還可辦理購房提取或償還住房貸款本息提取。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近一年內租房提取金額可納入貸款額度計算。
五、取消省內異地購房提取限制
繳存人在四川省行政區域內新購住房的,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不受戶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限制。
10月17日,為繼續支持繳存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租賃住房,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階段性政策將續期一年,有效期延長至2025年10月31日。
《通知》中明確:
1、在租房提取階段性政策有效期內,繳存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在本市無住房(包括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辦理租房提取業務時,每月最高可按申請當月應繳存額的100%提取住房公積金;
2、對于擁有二孩及以上且至少有一個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在市住房主管部門完成租賃合同備案,向深圳公積金中心提交租房合同、租房發票后,可按實際月租金提取;
3、承租本市公共租賃住房的繳存職工,同樣可按實際月租金提取,不受月應繳存額的限制。
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
近日,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相關事項的通知》,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一、提取條件
如果想辦理購房首付提取,需要滿足兩個條件:
一是佛山市繳存職工在佛山市貸款購買一手商品住房,首套房、二套房均可。
二是購買的商品住房所屬樓盤需已向公積金中心備案。至于備案情況,市民可以在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微信公眾號進行查詢。
二、提取時限及頻次
職工應在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前提出申請,可提取一次。
三、提取額度
提取額度應不超過購房首付款金額,如兩名及以上職工以同一套住房申請購房首付提取,在不超過購房首付款金額的前提下,由職工協商分配各自提取額度。提取后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少于500元整。
四、申請渠道
線上渠道主要是通過公積金官網的網上辦事大廳以及“佛山公積金”微信公眾號辦理;線下渠道主要包括公積金中心五區的業務大廳以及受委托銀行的業務網點。
重慶 住房公積金個人最高貸款額度提高到80萬元
10月14日,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優化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的通知》,該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一、提高貸款額度
住房公積金個人最高貸款額度從50萬元提高到80萬元,參貸后家庭最高貸款額度從100萬元提高到120萬元;
多子女家庭個人最高貸款額度從6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參貸后家庭最高貸款額度從120萬元提高到160萬元。
二、降低首付款比例
住房公積金繳存人購買第二套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
三、放寬靈活就業人員貸款政策
符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條件的靈活就業人員,可按我市現行住房公積金置換貸款政策,將已購住房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為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10月15日,福州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布了《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通知》。該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一、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
原首付款比例按照繳存人家庭購買的自住住房產權面積(144平方米以上或以下)以及套數(首套或二套)執行差別化的政策,現政策規定繳存人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自住住房的,均按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執行,其中購買保障性住房的,按首付款比例不低于15%執行。
異地繳存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福州行政區域范圍內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仍按照原政策執行。
二、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
流動性寬松或正常時,即當上季度中有2個月個貸使用率<95%,繳存人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統一按雙繳存人100萬元、單繳存人60萬元執行;
流動性緊張時,即當上季度中有2個月個貸使用率≥95%,繳存人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統一按雙繳存人60萬元,單繳存人40萬元。
個貸使用率以福州各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在官方網站上發布調整公告為準。
當前,福州各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流動性狀態均為寬松或正常,因此,最高貸款額度執行雙繳存人100萬元、單繳存人60萬元。對首次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且名下無房的剛性需求繳存人,不受流動性緊張狀況限制,最高貸款額度統一按照福州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執行。
甘肅 公積金提取范圍擴大 提取流程簡化
近日,甘肅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對《提取業務操作規程》進行了優化調整。提取范圍更廣、提高提取頻次、支持租房需求。《通知》中明確:
一、支持租房需求
增加新市民、青年人、新就業大學生、鄉村振興駐村人員面向市場租房提取支持政策,提高提取額度。
新市民,指在辦理提取手續時未獲得本市戶籍或獲得本市戶籍不滿三年的繳存人。
青年人,指在辦理提取手續時年齡在40周歲(含40周歲)以下的繳存人。
二、擴大提取范圍
增加“被納入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購房首付款”“本市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提取情形;將“出境定居”提取情形調整為“出境定居或赴港澳臺定居的”。本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提取,將“可提取本人、配偶的住房公積金”調整為“可提取本人、配偶、父母和子女的住房公積金”。
三、提高提取頻次
將購買自住住房提取頻次由“三年內可以提取一次”調整為“三年內可提取,每年提取一次”;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頻次由“兩年內可以提取一次”調整為“三年內可提取,每年提取一次”。
四、簡化辦理要件
在省資金中心備案的經濟適用房、拆遷安置房、專家教師公寓提取,取消“購房合同(協議)或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協議、不低于房款總額20%的付款憑證或拆遷還建超面積部分補差價款20%及以上的付款憑證”等要件。
五、簡化辦理程序
繳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將“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為1萬元及以下的(不含未結利息),繳存人的父母、配偶或子女作為提取申請人時,適用簡化辦理程序”調整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為5萬元及以下的(不含未結利息),繳存人的父母、配偶或子女作為提取申請人時,適用簡化辦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