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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6 閱讀次數: 6243
11月21日,記者從沈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為切實促進沈陽市青年群體盡快實現就業,沈陽市給就業見習人員發放補貼,作為其在見習期間的基本生活費、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以及指導管理費。
據了解,符合發放補貼條件的見習對象為離校兩年內(自畢業證所注日期起的兩個自然年)未就業的高校、中職畢業生及16歲至24歲的失業青年。見習期是指自簽訂《沈陽市青年就業見習協議書》之日起至見習期滿之日止,時間為3個月至12個月。
見習補貼范圍包括見習人員在見習期間的基本生活費、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以及指導管理費。見習人員見習期間的基本生活費每月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險費標準為500元/人年(不滿一年按40元/人月計算);指導管理費用標準為150元/人月。
據介紹,見習人員的基本生活費自見習之日起第三個月底開始,由見習單位為見習人員發放。第一次發放須為前三個月基本生活費總額,之后按月發放到位。見習期定為3個月的,于見習結束時為見習人員一次性發放。見習期間基本生活費不得拖欠。見習人員的指導管理費用按該單位見習人員數量和見習月份直接計算并補貼給符合條件的見習單位。